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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航管中心关于举办2024-2025全国滑雪定向挑战赛(辽宁沈阳站)的通知
2024-11-222

航管字〔2024〕414号


体育总局航管中心关于举办2024-2025全国

滑雪定向挑战赛(辽宁沈阳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4年竞赛工作计划,国家体育总局航管中心、中国无线电和定向运动协会定于12月20日-21日在辽宁省沈阳市举办2024-2025全国滑雪定向挑战赛(辽宁沈阳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航空无线电模型运动管理中心

中国无线电和定向运动协会

(二)承办单位

辽宁愛登客体育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三)执行单位

沈阳东北亚景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四)协办单位

大连海事大学体育部

辽宁科技学院体育部

辽东学院大学体育教研部

辽宁省冰雪运动协会

辽宁龙祥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盘锦市长跑协会

丹东市新航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

(五)技术支持

丹东市定向运动协会

(六)定向器材支持

丹东爱登客体育产业有限公司

二、竞赛时间与地点

竞赛日期:2024年12月20-21日

竞赛地点:辽宁省沈阳市

三、竞赛项目与组别

(一)滑雪定向赛

1.百米定向个人赛

(1) 少年男子组(M12)/女子组(W12)

(2) 青少年男子组(M14)/女子组(W14)

2.短距离个人赛

(1) 青年男子组(M18)/女子组(W18)

(2) 成年男子组(M21) /女子组(W21)

(3) 中年男子组(M35) /女子组(W35)

(4) 男子精英组(M21E) /女子组(W21E)

(二)徒步定向赛

短距离个人赛

(1) 青年男子组(M18)/女子组(W18)

(2) 成年男子组(M21) /女子组(W21)

(3) 中年男子组(M35) /女子组(W35)

(4) 男子精英组(M21E) /女子组(W21E)

四、参赛办法

(一)以各省市级体育行政管理部门或定向运动协会、各高等院校、各定向运动俱乐部为单位组队参赛,不接受个人报名,各代表队不限报名人数。各参赛队报名表和所有参赛人员的《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承诺书》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二)年龄规定

1.少年组运动员须为2013年12月31日前出生;

2.青少年组运动员须为2011年12月31日前出生;

3.青年组运动员须为2007年12月31日前出生;

4.成年组运动员须为2004年12月31日前出生;

5.中年组运动员须为1990年12月31日前出生;

6.精英组运动员须为2011年12月31日前出生。

(三)所有参赛人员需提交区、县级以上医务部门赛前3个月内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

(四)精英组运动员参赛资格

1.徒步定向项目精英组运动员包括:

(1)历年省级以上(含省级)定向锦标赛或省级以上(含省级)学生定向锦标赛前八名运动员。

(2)历年全国定向越野锦标赛、全国青少年定向越野锦标赛、全国定向冠军赛、中国定向公开赛等比赛前八名或获得一等奖运动员。

2.滑雪定向项目精英组运动员包括:

(1)各省、市及国家级滑雪队专业运动员。

(2)各高校体育专业滑雪相关项目的在读大学生。

(3)在各级滑雪比赛中取得过前八名的运动员。

3.精英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加其他组别的比赛,一经查出,将取消参赛资格和已取得的名次。

(五)所有参赛人员,包括领队、教练、工作人员、运动员必须在赛前办理比赛期间有效的“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额不低于50万元(含旅途和赛期),费用由参赛人员自行承担,旅游意外险无效

五、竞赛办法

(一)徒步定向赛竞赛规则参照《中国徒步定向运动竞赛规则》执行。

(二)出发方式

1.滑雪定向百米采取分组集体出发方式。

2.滑雪定向短距离个人赛、徒步定向短距离采取分批次间隔出发方式,出发顺序由计算机随机抽签决定。

3.计时系统采用国际标准定向运动电子计时设备。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 名次奖

本次比赛各项目组别分别录取前3名给予奖励,前三名分别颁发金、银、铜奖牌及获奖证书。不足3人取消该项比赛,运动员可根据竞赛规则自愿选择升组或女子组加入男子组同组别项目。

(二) 等级奖

本次比赛各项目组别成绩有效者,第4-8名颁发一等奖证书,第9-18名颁发二等奖证书,第19-28名颁发三等奖证书。

(三) 完赛奖

完赛成绩有效但未获得名次奖和等级奖者,可获得完赛纪念证书。

七、裁判员和仲裁委员

1.裁判员和仲裁委员由主办单位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派。

2.其他技术官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八、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各代表队将纸质版报名表经单位盖章后,报到时提交会务工作组。报名表电子版须在11月30日以前发至以下邮箱,不得补充或更改,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黄永萍

电话:15941589112

电子邮箱:12208540@qq.com

* 报名时需提交参赛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电子版,参赛人员须保证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并愿意承担提供信息错误所带来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2.本次比赛将采用滑雪专用地图架,报名时需注明穿着比赛服装时的腰围尺码,并对尺码误差影响地图架的使用自行负责。

3.运动员报名时应如实填写雪鞋号码,以便雪场预留。

4.参赛运动员应自备参赛滑雪器材和护具,本次比赛滑雪板仅限各种类型的双板,不允许使用各种类型单板参赛。如无雪具者可在报名时予以声明,滑雪场将免费提供雪具,使用者应按雪场规定缴纳押金,退还雪具后将全额退还,如有损坏按价赔偿。

(二)报到

1.裁判长及主要裁判员须在比赛前2天报到,参赛队须在比赛前1天报到。

2.参赛队报到时需交验领队、教练员、运动员以下资料:

(1)参赛人员身份证原件;

(2)参赛运动员个人保险有效单据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供会务工作组留存),保险对象须为参赛者本人且保险有效期至少覆盖赛前 2天至赛后 1天。

*保险赔偿范围须包括但不限于意外伤害身故和伤残、突发疾病(须包含猝死、中暑)身故和伤残、意外伤害医疗、突发疾病医疗,且意外伤害身故和伤残、突发疾病身故和伤残保险赔偿额度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注:建议办理户外运动专项保险:平安“酷享运动” 意外险保障计划——方案四”(50万保额),保险相关问题联系人,15801383823(孙经理)。

注意事项:投保填写信息时,务必填写指定邮箱12208540@qq.com(会务组将及时进行保单验真审核),如实填写个人常用手机号(投保后会收到保险成功短信)

如参赛人员未能按照上述要求办理保险,不得参赛。

(3)本人及家属签字的《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承诺书》;

未满18周岁的运动员报名参赛,相关单位须提前征得其法定监护人的同意,并由其法定监护人在承诺书上签字认可。

九、竞赛技术要求

(一) 本次比赛执行“板不离雪”原则,即运动员只能选择地图上可滑雪通过的道路或区域进行比赛,不得脱离雪板或携雪板通过未标注可滑行道路或区域,即使该区域未标注为禁区或保护地,否则取消其比赛资格,比赛中不得脱离有雪区域。

(二) 本次比赛执行“人不离板”原则,即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未返回终点前,不得脱离雪板前进,当比赛中遇到运动员受伤或器材损坏,运动员需寻求救援或专业器材维护而脱离赛场时,视为运动员已主动“弃赛”,取消该场次比赛资格。

(三) 如运动员未通过必经路线或在必经路线折返,视为犯规取消其比赛资格,如已完成比赛则取消其比赛成绩。

十、滑雪定向个人技术装备要求

(一)技术装备要求

1.运动员比赛服装、器材等所有装备,必须符合国际定联关于滑雪定向比赛器材的有关规定,并对器材的安全性自行承担责任。滑雪板必须为双板,任何类型的单板不得参赛使用。

2.青年组、成年组、中年组及精英组参赛必须使用滑雪定向专用地图架和专用指北针。少年组及青少年组运动员使用简易地图卡,不可使用滑雪定向专用地图架。

3.所有运动员所使用的参赛器材均要为经认证的专业器材,并对器材的安全性承担责任。

(二)其他装备要求

1.所有参赛者比赛时都必须穿着或佩带符合安全标准的滑雪专用服装、头盔、手套及安全护具,否则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2.所有参赛选手必须正确佩带号码布,且前后号码布必须一致,不能故意损坏或交换号码,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号码布丢失者不得参赛。

3.检录时装备安全检查员将检查运动员是否按规定着装,佩带头盔、手套、号码布及安全护具,雪具是否符合标准,是否按规定佩戴号码牌。如未按规定执行,装备安全检查员有权要求运动员进行整改;二次检查仍不合格者,将取消其比赛资格,责任自负。

4.滑雪定向专用地图架、专用指北针可向会务工作组借用,报名时应予注明。

5.全体运动员参赛时应着专业滑雪服装、按要求穿着统一配发的号坎,所有获奖运动员均应参加颁奖仪式,颁奖仪式应统一穿着队服。

十一、其他

(一)运动员必须具备参加滑雪和定向比赛的能力(包括身体、技术和对天气等的适应能力),参赛队和个人对自己的安全负全部责任。以下疾病患者不宜报名参赛: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患者,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率不齐者,糖尿病患者,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二)所有参赛人员,包括领队、教练、工作人员、运动员不应隐瞒相关病史,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责任人负责。

(三)运动员自备冬季防寒定向运动服装,定向鞋自选,不得穿着金属钉鞋参赛。

(四)本次比赛不收报名费、不设奖金,食宿、交通费用自理。比赛期间食宿由会务工作组推荐,比赛期间午餐需要在赛场进行,驻地到赛场需乘接驳车,费用自理,具体情况见补充通知。

(五)比赛地图实行独立包装,运动员在结束比赛后必须交回地图和指卡,由组织单位集中回收并进行消毒处理。

十二、未尽事宜见赛事承办单位补充通知。


附件:1.竞赛日程

           2.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承诺书

           3.报名表

(附件请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下载)




体育总局航管中心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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